施工现场“十不准”
所属分类: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:2024-05-28 21:01:38 作者:风雨无阻
1、不准从正在起吊、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;2、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;
3、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;
4、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;
5、不准攀登起重臂、绳索、脚手架、井子架、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;
6、不准进入挂有“禁止出入”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、场所;
7、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;
8、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,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品的场所;
9、不准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、场所内行走、逗留;
10不准物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。